一、功能目标:为保证继续使用以上合同中行赔箱包服务,我部门申请开展行赔箱包采购项目,用于旅客托运行李破损及旅客登离机过程中、机上,由承运国航原因造成的非托运行李破损赔付。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略)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供应商保证箱包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双方认可的产品说明中所规定的的产品的功能和性能。
四、交付或实施地点:(略)
五、技术需求:1、箱包材质包括硬壳、PVC、帆布、全铝合金材质;2、尺寸大小包含20/24/28寸、箱包必须自带密码锁和万向轮(如未带密码锁,须配备独立的密码锁);箱包设计样式要求简单、大方;3、供应商应随箱包(略)面服务部下单通知后,贰天内送达买方指定的收货地点。
六、(略):供应商将箱包运至买方所在地(杭州萧山机场内),接到下单后贰天送达收货地点。产品自收货之日起,保修(略)。
七、建议合同期限:(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
(六)非中航集团(略),非中航集团禁(略)。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 |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略) |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证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
7.提交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略),原则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 | |
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 |
9.“信用中国”(https://(略)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略),报名不通过(略)。
(二)如供应商的不良行为对采购人的生产运营、采购活动、公司形象等造成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程度,将不良行为分为一级不良行为、二级不良行为和三级不良行为。
一、一级不良行为界定范围:
1.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及采购相关方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竞争,对采购项目造(略),包括但不限于:
(1)相互协商报价、(略),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相关事宜,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4)约定中选人,约定部(略)
(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与采购项目;
(6)为谋取中选或(略)
(7)非法获知标底或评审委员会成员信息;
(8)其他视为供应(略)。
2.对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恶意诋毁、恶意投诉、威胁、欺骗等行为,对采购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3.供应商恶意扰乱谈判现场等影响采购活动有序进行等行为,对采购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4.供应商接到中选(成交、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略),或单方面要求放弃中选(成交、中标)资格,或不按响应文件及澄清内容承诺签订合同,对采购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5.其他经公司认定为一级不良行为的情况。
6.被列入一级不良行为的供应商,自列入之日起禁止参与公司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5年,供应商在参(略),应取消参(略)(成交、中标)资格。
二、二级不良行为界定范围:
1.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故意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或供应商资格(略),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略),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以及与检测单位串通伪造检测结果等行为,对采购项目造成严重影响的;
2.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经查实弄虚作假的,或者恶意修改采购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进行响应,对采购项目造成严重影响的;
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得证明材料进行恶意投诉、恶意质疑,对采购项目造成严重影响的;
4.其他经公司认定为二级不良行为的情况;
5.被列入二级不良行为的供应商,自列入之日起禁止参与公司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3年,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期间发生不良行为的,应取消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资格及中选(成交、中标)资格。
三、三级(略):
1.供应商参与采购项目时,一年内2次(含)以上,递交响应文件后,无正当理(略),对采购项目造成一定影响的,其中采购实施单位依据采购文件要求扣除(不退还)投标/谈判(略)
2.供应商收到中选(成交、中标)通知书后,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给公司正常业(略),其中采购实施单位(合同承办单位)依据合同要求已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除外;
3.因供应商责任引发不稳定事件,或因不良事件经新闻媒介曝光,给公司带来一定负面影响的;
4.其他经公司认定为三级不良行为的情况;
5.被列入三级不良行为的供应商,自列入之日起禁止参与本单位范围内采购项目1年,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期间发生不良行为的,应取消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资格及中选(成交、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