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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说明呆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的规定,将(略)新建30万立方米/年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其他便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联系人:(略)